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不可以转让

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不可以转让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2247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不可以转让问题带来帮助。
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不可以转让

一、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不可以转让

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不可以转让。继承人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对继承份额进行划分并转让,应属于对财产所有权的转让,而不是对继承份额本身的转让,因为继承份额具有人身属性,其最终是以财产的形式来确定,而作为财产继承人当然享有处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不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孙子辈可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

孙子辈一般不可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爷爷去世,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会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孙子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不可以由孙子女通过代位继承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女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子女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孙子女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不可以转让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不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