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怎样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犯了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生产并销售的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该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如下: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中的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等药品。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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