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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要带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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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1994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起诉离婚时要带哪些证件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起诉离婚时要带哪些证件

一、起诉离婚时要带哪些证件

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应当提交起诉书身份信息、对方的住址以及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限制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条件限制有:

1.判决不准离婚以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且除前述证件外,若双方协议离婚的,还应当一并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等材料,起诉离婚的,还应当一并提交书面起诉状等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起诉离婚时要带哪些证件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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