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宅基地的房子一定是违建吗
是的,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违法建筑被强行拆迁怎么办
需要依法配合,城乡规划局可以依法强拆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房屋被违法强拆国家赔偿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四、土地征收时可以强行拆迁的条件有哪些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
2、征地的主管部门已经依法支付了补偿金或提供了安置房。
3、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4、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宅基地的房子一定是违建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违法建筑被强行拆迁并不违法,当事人认为不是违法建筑的,在收到城乡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后就应该积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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