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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村组怎样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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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4485人看过
导读:集体土地村组收回启动阶段包括发布征地的公告,征询村民的意见、组织听证、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内容、再次发布征地公告等程序;实施阶段。实施阶段包括测算征收补偿成本、对征收调查的资料进行核查、审核、审核之后的公示、交付土地等;后续阶段。后续阶段包括建立征收补偿档案、听取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等。更多关于集体土地村组怎样收回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集体土地村组怎样收回?

一、集体土地村组怎样收回?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如下:

(一)制定收回的方案;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三)批准通过后,进行公告;

(四)实施方案,回收土地使用权证并注销。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二、村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村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报告(原件1份);

(二)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

1、申请人为村民委员会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当选证书,复印件各1份;

2、申请人为村民小组的,提供上级村委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当选证书(复印件各1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村民小组证明文件(原件1份)。

(三)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有资质单位出具并经县国土部门确认的勘测定界图(原件1份)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复印件3份);

(六)乡(镇)级人民政府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七)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应提交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八)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应提交停止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九)经受理审查后需补正的其他材料。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如下:制定收回的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通过后,进行公告;实施方案,回收土地使用权证并注销。集体土地村组怎样收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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