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死刑是不是立即执行?
不会立即执行,死刑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核准死刑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条件不同。
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等;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程序不同。
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刑罚不同。
死刑通常是被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而死缓通常要缓期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是不被执行死刑等情况。
三、死刑执行流程有哪些?
1、由最高院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执行的人民法院需要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监督;
3、指挥执行的人员,需要对罪犯验明正身,并且讯问有无遗言或者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
5、执行死刑后,在场的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6、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四、不能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五、二审被判处死刑存在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六、二审被判处死刑申请再审需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综上所述,死刑是不是立即执行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死刑复核是必不可少的流程。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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