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其他侵权 > 侵权关系的种类有什么

侵权关系的种类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2814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侵权关系的种类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侵权关系的种类有什么

一、侵权关系的种类有什么

侵权关系的种类按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下列几类:

1、按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

2、按侵害对象可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4、按行为性质可分为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商标侵权的形态有什么

商标侵权主要有下列形态: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商标的侵权行为有什么

商标的侵权行为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侵权关系的种类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其他侵权最新文章

遇到其他侵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