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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量刑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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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2148人看过
导读:抢劫量刑规定的内容是一般情况下,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追究对方的形式,则陈述或错误存在着入户抢劫等相关特殊严重的犯罪的话,将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追究责任。抢劫量刑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抢劫量刑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抢劫量刑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未遂怎么认定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罪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三、转化型抢劫罪尾随如何认定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论处。《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抢劫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69条、267条第2款都是有关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转化型抢劫罪时有发生,对转化型抢劫罪是否存在未遂的认识有较大争议,试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就转化型抢劫罪之未遂如何认定进行探讨。

转化型抢劫罪之未遂如何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1、转化型抢劫罪是准抢劫罪,其社会危害性不及抢劫罪,其既遂和未遂之分应有所不同,只有既没有抢到财物又没有伤人,才属于抢劫未遂

2、转化型抢劫罪应按《刑法》第263条所规定的一般抢劫罪处罚,因此有既遂和未遂之分,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也应该与一般抢劫罪相同,应以行为人是否非法取得财物作为既遂和未遂的的标准。

抢劫量刑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抢劫他人的财产,不管有没有抢劫钱,需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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