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366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域外开赌场禁招中国人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帮他人赌博以共犯论处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5、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带少量财物娱乐不算赌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