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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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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1515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是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

3、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4、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当分别设立,处分属于各自的财产份额,一般不得共同设立一份遗嘱;

5、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可以指定将财产遗留给受益人个人,而不归受益人夫妻共同所有;

6、遗嘱生效前,遗嘱人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7、公证员将根据立遗嘱人的状况决定立遗嘱时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

8、不宜公开的遗嘱,立遗嘱人本人应注意保密。

我无法律中规定了办理遗嘱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来进行办理,同时公证的过程也可以委托律师来执行。如果律师办理遗嘱的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收费的金额将结合实际的内容和遗嘱涉及到的金额来最终进行协商确定。<

对于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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