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1459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认定的规定具体如下:

《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否则一旦有公民因为使用了不符合业界标准的药物而重伤或者是死亡的,擅自生产、销售假药的商家和从事生产、销售的职员,都有可能会受到刑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