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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高铁工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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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867人看过
导读:修建高铁工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且正常情况下只需要给被解雇的员工支付补偿金,补偿标准是实际工作了几年就支付几个月的工资,工资按照员工被解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修建高铁工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一、修建高铁工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因征地拆迁解雇员工的只有补偿金,没有赔偿金,补偿标准和员工的工龄以及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员工的平均工资有关。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修建高铁工业用地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搬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三、修建高铁工业拆迁补偿争议的行政裁决流程有哪些?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四)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五)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时应当予以确认。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工业用地拆迁补偿争议的行政裁决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综上,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修建高铁工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征地拆迁对于公司来讲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也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因为这种情况不算违法辞退,所以应该只能索要补偿金。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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