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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国有土地时城中村动迁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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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204人看过
导读:征收国有土地时城中村动迁补偿方案不能一概而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做出了征地补偿方案以后需要向社会公布并依法征求公众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期限最少是30天。
征收国有土地时城中村动迁怎么补偿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城中村动迁怎么补偿?

城中村动迁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被拆迁人需要等通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城中村动迁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

虽然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过城中村动迁补偿方案,但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都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及临时安置费,在土地征收时,被拆迁人对于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有争议的,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公众意见适当修改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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