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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征收房屋面积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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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413人看过
导读:一般是需要按照房照上登记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如果实际上的使用面积大于建筑面积的,那么只要是建筑面积中不包括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能获得相应金额的征地补偿款的,这是合理的情况。
各地征收房屋面积怎么算?

一、各地征收房屋面积怎么算?

是需要按照房照上登记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如果当事人针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各地征收房屋面积的认定和计算方式有着细微的不同,但一般都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房照上登记的建筑面积来计算需要支付的征地补偿费用的,如果双方针对征地补偿的面积以及补偿费用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需要进一步寻求其他机构的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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