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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集体土地是否可限期强拆,土地征收主体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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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422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征用集体土地是否可限期强拆,土地征收主体都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征用集体土地是否可限期强拆,土地征收主体都有哪些

一、征用集体土地是否可限期强拆

征用集体土地时,如果发现有违法建筑的,相关部门可以责令违法建筑所有人限期拆除,如果不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土地征收主体都有哪些

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征地主体只能是国家,单位和个人无权征收。

土地征收,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享有审批权的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征收非农用地的,可以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征收农用地的,应该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再办理征地审批(国务院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

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国家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如果在集体土地上发现违法建筑的,可以责令违法建筑所有人限期拆除,如果不限期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违法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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