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

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2464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政府以商业用地为由进行土地征收合法吗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

一、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

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三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征收标准应当参考当地发布的文件。

二、政府以商业用地为由进行土地征收合法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进行商业用地的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政府是可以申请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并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

土地征收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征收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