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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工程合同延期可以多长时间,工程延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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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450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工程合同延期可以多长时间,工程延期的原因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典中工程合同延期可以多长时间,工程延期的原因

一、民法典工程合同延期可以多长时间

不能超过三个月。《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自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所以建设工程也不能无限延期,如果施工许可证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废止,应当重新申请或者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才能继续进行。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延期的原因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6)发生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民法典中工程合同延期最多不可以超过三个月,这个在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而且工程延期必定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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