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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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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1599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后房子财产分割如何进行,离婚房产分割可能遇到的问题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离婚后房子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离婚后房子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离婚后房子财产分割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内容或者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来进行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这种情况又细分为以下两点:

(1)婚前取得产权证《民法典》规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同样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2、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二、离婚房产分割可能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1、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父母在婚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了子女夫妻双方的名下,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2、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这种情况要看父母当时把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什么。

并且这种意思表示一定是要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

如果属于赠与性质,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

3、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父母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并且还用公证加强了此行为的法律效力

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

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来进行确定,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一人一半的原则是属于正常的分配方式。

但是关于房屋这种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另外一方可以获得货币补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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