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要赔偿费吗
是可以向过错方索要赔偿的。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我国法律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犯内容是什么
1、侵害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
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
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2、被害主体一般侵权的被害主体范围很广,可以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不可能是其他人。
3、侵害对象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
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
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
其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的损害。
其损害结果虽然也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但其物质损害具有特殊性,即不包括单纯的财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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