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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全责的法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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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3004人看过
导读:肇事逃逸全责的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其中就明确的规定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而构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吊销驾驶照,且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肇事逃逸全责的法条是什么?

一、肇事逃逸全责的法条是什么?

肇事逃逸全责的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方全责逃逸的,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然后对逃逸行为作出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是什么?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存在交通肇事等相关的行为,必然是需要按照法律办公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对于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而存在交通肇事逃逸之后是需要从重处罚的,对于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不仅仅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还需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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