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温补贴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4-03-03 15: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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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山东省的高温补贴通常是给室外高温工作的人员发放的每个人一个月有200元。但是如果是从事非高温作业的人员,它也是有补贴的,不过没有高温作业人员的工资那么多,他也有140元,然后高温补贴是按照夏天,六,七,八九月发放的。
一、山东省高温补贴规定有哪些?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了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违反了高温期间的劳动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未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的;
(三)未设立中暑紧急救助场所或者配备中暑救助人员的;
(四)提供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山东省的高温补贴发的都是比较多的高温作业和室外高温作业的人,在6、7、8、9个月,每个月都有200元的高温补贴,没有从事高温作业的人,他每个月也是有140元的,具体是按照当事人它的实际出勤天数来算的。而且这个高温补贴是必须要发放的,违反了这个规定,是要接受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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