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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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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717人看过
导读: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不是必须公证的,是否公证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来确定的,不公证并不会影响夫妻之间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如果是双方当事人想要公证的,法律也是允许的,是可以到当地的机关进行公证的。
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一、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婚前财产协议并不一定要进行公证,法律上并未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所签订的协议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对其进行公证只是使得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更高。

婚前财产协议并不一定要进行公证,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婚前财产协议怎么公证才好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以及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当事人不应该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范畴,如有的当事人要求将父母名下的房产或公有住房等作为约定内容这是不妥当的。

2、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并且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如一方被胁迫而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无效协议。

3、双方不得恶意串通,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损害了第三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该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公证处不会公证,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的要求。

在我国的约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中,此时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可以经过充分的协商一致之后,对双方之间的财产归属等问题签订相关的财产协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财产协商,是不得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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