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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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若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为原告,则需在第一次裁判不准予离婚判决书宣告生效后的第六个自然月方可提出申请;而如系由第一次裁判中的被告方作为此次诉讼的原告,则不受上述时限之制约。一般而言,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时,都应遵守该六个月的时效规定。具体而言,这六个月的时限从法院作出裁判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正式生效之日起次日便开始计算。
专业解答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成功,且没有新情况,需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这期间,双方可以先分居,也可以住在一起,但分居一年并不是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分居只是一个参考因素,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更有利于离婚。如果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法院更可能判决离婚。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没有分居证据,第二次起诉时,也可以提供,这属于新情况,不受六个月的限制。总之,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全面评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然后做出判决。
专业解答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要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并且能够提供一年的实际分居证明,那么法官更有可能批准离婚。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判决的核心仍然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没有和解的余地,例如存在严重的问题,如家暴或赌博,那么法院更有可能判决离婚。
专业解答二审离婚纠纷遵循调解程序,首次诉讼调解未果可能导致不予离婚;六个月后可再次诉讼。二次庭审中,情感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判离。离婚法定条件包括长期同居、重婚、家暴虐待、赌博吸毒致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等。一方失踪或经不准离婚后分居一年,无论哪方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
专业解答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双方如能就暂不分割达成一致,则可行。若无法达成共识,需通过法律途径,由当地司法机构依据财产状况,考虑子女、女性和无过失方权益后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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