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强制性离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强制性离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315人看过
导读:我国目前没有强制离婚的制度,但是当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进行判断,认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会判决离婚。若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强制性离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强制性离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在我们国家,没有强制离婚的制度,但是当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进行判断,认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会判决离婚。那么什么叫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呢,列举了以下几种具体的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一)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扶助和精神抚慰。

二、谁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不仅可以对违法者进行制裁,而且可以对受害人进行补救。这样既能达到惩罚、教育侵权人的目的,又能收到保护、抚慰受害人的效果,使被害人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偿。

因此有过错方一定不能提出离婚赔偿,只有无过错方,才能因自己忠于婚姻却受到了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而要求赔偿。

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只有因为过错方的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依此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不起诉离婚而仅依据此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以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基于此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

比如夫妻俩原是表兄妹,因一些情况而领取了结婚证,由于法院是禁止三代以内近亲结婚的,所以这段婚姻本来就无效,但是此时无论是谁都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因为法律规定了只有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离婚相关

  • 拆迁房有拆迁款吗的回答是:1、要看拆迁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拆迁的政策。拆迁补偿的形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货币+产权置换三种形式的补偿;2、拆迁政策如果规定了只能进行产权置换,那么就可能没有钱给了,或者是只有货币补偿就没有房子可分了。
    2024-02-21 1016次阅读
  • 2023.04.22 1718次阅读
  • 行政复议不具有强制性。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行政复议不是强制性的。
    2024-03-02 1052次阅读
  • 2023.03.29 1253次阅读
  • 义务都具有强制性。义务不同于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义务则必须履行,所以义务是具有强制性的。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在我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义务。
    2024-02-23 1366次阅读
  • 2023.03.17 1961次阅读
  • 部门规章不具有强制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有权设立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立部分行政强制措施。而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员会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能设立行政强制措施。
    2024-02-27 1161次阅读
  • 2023.03.13 1845次阅读
  • 行政管理具备强制性。其特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公益性,体现政府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职责;法定性,即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执行性,政府需要有力执行其职能。强制性是行政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环,确保政府职权得到有效实施,不受外界干扰和阻挠。
    2024-03-12 810次阅读
  • 2023.03.12 1263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