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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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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550人看过
导读:对于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证据,具体包含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侦查实验笔录等,事实上,只要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管是哪一类型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办案部门调查收集的证据确实充分的才能确定嫌疑人构成犯罪。
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犯罪对象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独特性质,它决定了知识产权犯罪人侵害的不是具有物理形状的知识产权产品,而是这些产品所内含的知识产权,包括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

2、犯罪目的的非营利性

在传统法律中,对构成犯罪的侵犯版权的行为认定上,除主观上有故意外,还需以营利为目的。我国《刑法》的“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都强调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

三、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相较于传统的知识产权犯罪,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在调查取证方面可能会比较困难,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过必须提供哪种类型的证据,不管是哪一类型的证据,调查取证的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对公安部门收集的证据,检察院都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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