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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房产分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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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917人看过
导读:首先要看这个房子是结婚之前买的还是结婚之后买的,如果这个是结婚之前买的,那么它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这个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但如果是双方结婚之后买的,那不管这个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必须要均等分配。
离婚时的房产分配是怎样的?

一、离婚时的房产分配是怎样的?

1、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还完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未获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获得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二、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1、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

(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3)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的购买价是100万元,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现值120万元,未还贷款是6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万元减去60万元等于60万元,每人可分得30万元。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元。由得房一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2、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就完全合法拥有了房产的物权,其增值部分,根据物权法原理,应属一人所有。

3、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另有约定除外。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之后,房产如何分割就看这个房产的所有权到底是归属于谁的,如果是婚后双方买的房子,不管是其中一方买的还是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他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时,如果没有协商好,那么法院都是进行均等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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