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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什么时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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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8951人看过
导读:终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时候,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一般都是两审终制,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案件的当事人就要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终审判决什么时候生效?

一、终审判决什么时候生效?

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时候。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

也就是说,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

1、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崔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2、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一审审判的案件,一经判决立即生效,不存在提起二审程序问题;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判决仍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还需报最高院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如何接受刑事立案材料?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第4款规定:“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因此,对于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首先都应当接受并进行登记。接受并不等于立案,立案是接受材料之后的一种决定,接受在是立案之前对立案材料来源的受理。接受以后对于不属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对于属于自己管辖,但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终审判决只要法院作出那么就已经产生法律的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的,也是可以申请法院再审,但前提一定要有新的证据,这样法院才会依法的受理自己的请求,但如果自己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执行书,那么也是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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