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遗弃婴儿罪立案标准

遗弃婴儿罪立案标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7208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吴继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10人 执业14年
律所: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420121072263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585301217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吴继成律师(13585301217),男,江苏常州人,在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执业,常州市现代行政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被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和江苏有线数字电视电影频道评为“江苏知名优秀律师”。常年担任中国律师商学院,中顾在线法务集团,LTT总裁律师特训营的中级律师。自从事专职律师以来秉承高度敬业的专业精神和诚信、勤勉、高效、正义的职业理念连续多年被客户评价为业务精细,道德高尚,敬业正直,行业模范,一身正
更多>
导读: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
遗弃婴儿罪立案标准

一、遗弃婴儿罪立案标准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婴儿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婴儿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婴儿罪的认定可以依据遗弃罪构成要件去进行判别。

二、遗弃罪主要针对人群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父母对孩子是有抚养、照顾义务的,若是允许父母随意遗弃孩子,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孩子不能独立成活,从而造成一些严重的后果。而《刑法》中规定遗弃情节达到严重的时候,可以以遗弃罪论处。根据实际遗弃情况的不同,可以给予行为人管制、拘役或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