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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方不签字就永远不能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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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812人看过
导读:我国一方不签字不是永远不能离婚的,此时有一方坚决不签字的情况的时候,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的离婚案件中是需要又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我国一方不签字就永远不能离婚吗?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方不签字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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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离婚协议的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因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同样也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我国的离婚案件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案件之一,因此我们需要在平时就注意相关的离婚的流程、离婚的条件等离婚的法律法规,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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