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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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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3389人看过
导读: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违约金过高。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向法院申请降低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或者调整违约金的支付方式。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违约金过高。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向法院申请降低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或者调整违约金的支付方式。

二、法院针对违约金过高的情形是否会予以处理

针对约定违约金过高,法院是否必须调整的问题,应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约定违约金的调整应坚持“以当事人申请调整为主要、以法院主动调整为例外”的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见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其效力就应予肯定,法律理应充分尊重、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即赋予了合同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的权利,但是这种调整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要主动提出申请。

在当事人没有明确提出调整违约金的情况下,因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却自愿接受,应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行使,法院不应主动代一方当事人行使主张。当然,如果合同当事人违约金的约定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时,即使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整,法院也有主动干预的必要。

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申请调整违约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确定违约金时应先确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权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予以适当减少。

三、违约金的种类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因此,违约金实质上是对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处以惩罚的具体措施,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均可以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法院不会主动对违约金的数额与违约金的支付方式予以调整。此外,违约金有两大类型,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金,一般情况下,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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