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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信誉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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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926人看过
导读:对侵犯商业信誉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尽可能的取得被侵权方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的话可以判处拘役,甚至是单处罚金。侵犯商业信誉情节严重的才能定罪量刑,比如造成企业破产或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
侵犯商业信誉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犯商业信誉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侵犯商业信誉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②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侵犯商业信誉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对侵犯商业信誉罪的定刑标准,是必须要根据侵犯商业信誉的行为给被侵权方造成的影响才能确定,除了追究刑事责任之外,被侵权方还可以要求侵权方公开赔礼道歉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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