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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商业信誉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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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759人看过
导读: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法院经过审理可以对当事人作出判决,量刑的标准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对犯罪分子可以一并判处罚金。在不正当竞争中,不法分子诋毁其它企业商业信誉造成严重后果,其承担的将是刑事责任。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诋毁商业信誉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如何认定诋毁商业信誉犯罪中情节特别严重?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客商退货损失、商品滞销损失、正名宣传花费。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客商中止履行合同而减收的可得利益、滞销停产期间的设备闲置折旧费和贷款利息等。“有其他严重情节”包括行为人多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诋毁他人商誉,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因损害他人商誉曾经受过两次行政处罚或民事处罚又实施上述行为的;损害他人商誉的手段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或者致使他人经营陷入特别困境,被迫停产、停业、转产甚至破产的,等等,均可认为“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之“情节严重”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1、致使他人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受阻或无法开展,如商品严重积压、滞销,客户纷纷退货或拒收货物、拒付货款;

2、导致他人濒临破产或被责令停业整顿;

3、多次实施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4、造成恶劣影响的。司法实践中,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着重考虑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综上所述,在市场竞争中,如果采取不当手段去诋毁企业商业信誉,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情节严重,被报案后,当事人将承担刑事责任,对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罪的当事人,量刑区间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被法院判一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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