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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征集通告有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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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4278人看过
导读:没有期限。向公安司法机构举报犯罪行为,提供犯罪行为的线索,不以公安机关的通报的时间和其他条件为限制,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结。
线索征集通告有期限吗

没有期限。向公安司法机构举报犯罪行为,提供犯罪行为的线索,不以公安机关的通报的时间和其他条件为限制,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结。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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