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商铺租赁合意解除违约纠纷代理与风险指引

商铺租赁合意解除违约纠纷代理与风险指引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26 · 132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林智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106833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房产纠纷、知识产权
咨询电话:135-7094-6906
代表案例:14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林智敏律师 高级合伙人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沟通、做事干练、办案高效、热心公益,勇于突破、敢于创新、充满激情,有担当、守信用。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擅于运用问题思维、整体思维等,透过现象抓住问题的本质。
更多>
导读:林智敏律师曾处理多起民商事相关纠纷,曾代理邓某参与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结合在案证据梳理相关主张,相关诉求得到法院相应支持;还曾代理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托对交易细节的精准梳理锁定相关关键事实,促成法院判决支持委托人返还全部货款、相关主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求,助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2019年5月17日,武某与邓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武某承租邓某转租的某市某区约150平方米商铺,月租金三千余元,租赁期限四年八个月。合同签订当日,武某依约交纳首月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水电费押金共计1.1万余元。履约仅3日后,双方因后门楼梯的使用权限产生争议,武某随即通过通讯渠道提出终止租赁合同,邓某次日便在案涉商铺处贴出招租公告。后续双方就合同后续处理未能协商一致,武某将邓某诉至法院,主张邓某支付违约金七千余元并全额退还已交纳的1.1万余元款项;邓某随后提起反诉,要求武某支付违约金七千余元、将房屋装修恢复原状、赔偿对应误工费及房屋空置损失。

林智敏律师接受本案反诉原告邓某委托后,结合全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其一,案涉租赁合同已在双方合意下于2019年5月21日实际解除,武某作为商事经营主体,签订租赁合同时理应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其在接收商铺未满一周、无正当履约障碍的情况下单方要求终止合同,已构成根本违约,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其二,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已明确约定租赁标的为150平方米商铺,并未包含后门楼梯通道,武某以楼梯使用问题为由主张对方违约无合同及事实依据;其三,武某提前解约直接导致商铺长期空置,其主张的租金、押金退还请求应当扣除其实际占用商铺期间的对应费用,同时武某实施的装饰装修改动已破坏房屋原有状态,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对应费用,邓某提出的全部反诉诉请均有合同及事实支撑,应当得到法院支持。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确认案涉《租赁合同》于2019年5月21日正式解除;邓某向武某退还扣除实际占用天数租金后的剩余租金3000元、水电押金500元及租赁保证金7千余元,合计1万余元;武某向邓某支付合同违约金7千余元、房屋空置损失1万余元,以及经第三方评估确定的房屋恢复原状费用5.3万余元,三项合计7.1万余元;同时驳回双方当事人的其余诉讼请求。

①本案核心法律定性:属于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项下,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单方解约引发的违约纠纷,核心厘清合同合意解除的时点与各方违约责任的边界。

②法院裁判逻辑与争议焦点拆解:法院首先结合武某提出解约的意思表示、邓某次日张贴招租公告的客观行为,认定双方已以实际行为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案涉合同于2019年5月21日解除。针对租赁范围争议,法院依据书面合同明确记载的租赁面积与标的范围,认定后门楼梯并不在双方约定的承租范围内,武某作为理性商事主体未在签约阶段核实全部使用诉求,自身存在过错,其单方提出解约构成违约。关于各项损失核算,法院采纳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恢复原状费用评估意见,结合商铺同期市场租金标准核算空置损失,对双方诉请中合法有据的部分分别予以支持。

③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经营性商铺租赁关系中,承租人事先未在书面合同中明确主张附属通行区域的使用权,事后以此为由单方要求解约的,不构成合法抗辩事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双方虽未书面达成解除协议,但以提起终止履行、发布招租信息等实际行为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认定为合意解除,以最先达成共识的履行行为节点为合同解除时点。

④法律原则与本案特殊事实区分:本案并未适用情势变更等法定免责原则,全部裁判逻辑均基于案涉合同履行周期极短、双方无重大履约瑕疵、承租人主动提出解约的特殊事实,不能任意扩大适用于租赁标的核心功能存在瑕疵、导致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其他房屋租赁场景。

从本案延伸的司法实践来看,商事主体签订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将全部使用需求明确载入书面合同文本,避免后续因口头约定无据产生纠纷。林智敏律师团队结合大量商事纠纷案件的办理经验,总结出商事交易全流程风控的核心逻辑,契合“事前防风险、事中解争议、事后挽损失”的执业理念。此前林智敏律师代理的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同样凭借对交易细节的精准把控,锁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财产混同的关键事实,驳斥了被告方提出的疫情不可抗力等不合理抗辩,最终促成法院判决被告公司返还全部货款,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充分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商事主体在民商事交易全周期中,建议委托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提前嵌入合规审查环节,对合同条款、履约留证、风险预警等事项作出全维度安排,尽可能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争议产生。若已陷入纠纷,也应当第一时间固定全部交易证据,依托专业法律支持梳理核心主张,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