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的借贷争议
2022年秋,武汉蔡甸区的一处居民楼里,一对刚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被推上了被告席。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男方在二人婚姻存续期内,曾多次从原告账户支取资金,累计金额过百万,便以民间借贷为由,将前夫和前妻一同起诉,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原告的诉求核心在于,案涉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理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男方与女方离婚时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目的就是逃避债务。
女方作为共同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柯志军律师,请求代理应诉。柯志军律师在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便开始梳理手中的核心事实与证据链条。
共同债务的攻防举证
柯志军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法院调取该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包括原告提交的借条、转账记录、资金往来流水等核心证据,同时申请法院调取女方的银行账户流水、购房与购车的交易凭证,以及男方名下公司的经营明细。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柯志军律师整理出了完整的抗辩证据链,包括女方从未在案涉借条上签字、女方的银行账户从未收到过案涉借款转账、女方名下的房产和车辆均来自婚前个人积蓄与父母赠与,以及男方提交的投资协议显示借款全部用于其个人经营的实体项目,未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与庭审。
庭审现场的博弈
庭审当天,原告的代理律师当庭提交补充证据,试图证明女方曾陪同男方一同前往银行办理过几次转账,以此主张女方对借款知情且同意。柯志军律师随即提出异议,要求原告提交女方的知情沟通记录或事后追认的书面材料,并当庭播放了此前调取的女方与男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女方多次明确表示男方的经营活动与自己无关,从未参与过决策或分红。柯志军律师在法庭调查阶段,还申请了男方公司的出纳出庭作证,证明案涉借款全部用于支付原材料货款与员工工资,未进入任何家庭账户。法庭结合全案证据、当事人陈述及法律规定开展审理核查,重点围绕债务用途、共同借款合意、资金流向三个核心问题展开。
债务性质的最终认定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原告与男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判令男方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对于原告要求女方共同偿还债务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理由是案涉借款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存在共同借款合意,也无法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且女方未对该债务予以追认,因此驳回了原告对女方的全部诉求。柯志军律师在接到判决结果后,第一时间将判决书送至女方手中,女方当场表示认可判决结果。有句走心的话要说,当婚姻走到尽头时,别让无辜的人背负不属于自己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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