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涉房屋是被继承人2003年以按揭方式购入的住宅,房屋总价五万九千余元,首付一万九千余元,剩余四万元办理了十年期按揭。当年10月,女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再婚,婚后两人一同偿还剩余按揭贷款,还共同出资对房屋做了装修,添置了家电家具。女当事人的儿子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已经形成合法的继父子关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
2025年2月被继承人确诊重病的次日,案外人就以存量房买卖的名义,把原本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的房屋过户到了自己名下。一个多月后被继承人因病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两名当事人整理遗物时才发现房屋早已过户的事实,一开始他们自己找相关方协商,对方一口咬定房屋是被继承人的婚前个人财产,生前自愿赠与,其他人无权干涉,还反过来指责当事人在被继承人患病期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当事人既拿不出对方和被继承人串通转移财产的直接证据,也分不清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权益归属,自行沟通多次都陷入僵局,完全不知道怎么主张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委托律师+律师背景介绍
当事人走投无路之下经熟人介绍,找到了四川斌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琦律师。李琦律师是所内主办律师,同时担任营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值班律师、营山县司法局援助律师,法学本科科班出身,执业后深耕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领域的实务处理,办理过大量本地继承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类案件,对本地法院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十分熟悉,尤其擅长帮当事人跳出自行维权的认知误区,补齐缺失的证据链条,破解普通民众遇到财产转移类继承纠纷时的举证难题。
律师精细化办案策略
接受两名当事人的委托后,南充继承纠纷李琦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了全案的时间线:先核实了房屋购入时间、按揭还款记录的完整时段,固定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装修的事实证据,明确女当事人对应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份额。之后李琦律师针对性调整诉讼思路,没有直接打继承分割,而是从案涉过户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切入,围绕对方“房屋买卖”的主张,主动申请调取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过户备案材料,发现对方根本没有提交正式的书面买卖合同,庭审过程中李琦律师针对性向被告发问,固定下对方自认从未支付过任何购房对价的关键陈述,直接锁死双方名为买卖、实际是无偿赠与的虚假意思表示性质,再结合被继承人病重当天就紧急过户的时间节点,佐证双方明知案涉房屋存在女当事人的合法共有权益,仍恶意串通转移财产,已经损害了两名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完整搭建起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和逻辑链条,充分做好庭审应对准备。
案件处置结果
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案涉所谓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属于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且恶意串通损害了女当事人对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决确认该份2025年2月1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自行承担。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该份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同类纠纷实操避坑指南
第一,遇到被继承人生前突然处置共有房屋的情况,第一时间先去不动产登记部门调取房屋过户的完整备案材料,不要先盲目和对方协商打继承分割,优先核查过户对应的合同、价款支付的相关凭证,固定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相关线索。第二,婚后参与过对方婚前按揭房还贷的当事人,一定要留存好还贷流水记录、装修合同、采购家电的相关票据,不要默认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就完全属于对方个人财产。第三,发现财产被悄悄转移后,不要盲目以“恶意串通”为唯一主张起诉,优先从虚假意思表示、未支付合理对价等角度固定核心证据,能大幅降低维权的举证难度,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时间成本。南充继承纠纷李琦律师也提醒本地遇到同类情况的当事人,提前留存好财产相关的佐证材料,能大幅提升维权的效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