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XX饮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66.98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认定标准,且他过往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的前科,这次还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张XX家庭情况特殊,妻子是确诊精神分裂症的残疾人,生活起居全依赖他,一旦入狱服刑,家属将无人照料。在这样的困境下,张XX委托了陈建龙律师。
2002年开始执业的陈建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迅速行动起来。首先全面核查案件核心证据,确认取证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晰,固定了张XX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接着深挖法定及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弱化前科对本次量刑的不利影响。同时,他聚焦张XX的特殊家庭情况,提交了结婚证、残疾人证、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等关键材料,强调刑罚应兼顾人文关怀。
庭审中,陈建龙律师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地阐述辩护观点,紧扣坦白自首、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家庭特殊刚需四大核心要点,论证张XX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建龙律师的全部核心辩护观点,判决张X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XX元。
陈建龙律师秉持“诚信、高效、严谨、务实”的执业理念,注重证据梳理,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精准把握量刑要点。他精准剥离张XX前科与本次刑事犯罪的界限,激活法定从轻情节,又以家庭监护刚需为突破口,契合司法人性化裁判理念。他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避免了家庭支柱断裂,还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统一,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生活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