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3日,毛某入职某公司苏州分公司,被安排当保安,双方签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月16日,毛某工作时因交通事故受伤,医院诊断为手部骨折等。9月28日,某局认定毛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26年4月8日,某委员会鉴定毛某致残程度为十级。因公司没给毛某交社保,还拒绝支付足额赔偿,毛某委托陈步青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辩称试用期薪资两千余元,还说毛某自愿放弃社保且承诺不主张工伤待遇,对各项赔偿金额及停工留薪期时长都有异议。
法律依据: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是《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所以,用人单位以“自愿放弃社保”为由逃避工伤赔偿责任是违法的,相关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在确定工资标准时,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考勤记录等,以保障劳动者能得到合理赔偿。
操作流程:
首先,劳动者要及时收集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考勤记录等。接着,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
材料/证据清单:
必备材料有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核心证据包括考勤记录,用于证明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出院记录和诊断证明书,用于确定停工留薪期。留存要点是要确保这些材料和证据真实、完整。
常见误区:
很多劳动者会认为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就不能再主张工伤赔偿了,其实这是错误的。还有,用人单位可能会按合同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赔偿,而劳动者没有意识到要按实际工资标准计算。另外,在停工留薪期方面,很多劳动者不知道如何合理确定时长,或者没有依据医院医嘱等有效证据来主张。
风险提示:
劳动者在工伤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导致证据收集困难。即使申请劳动仲裁,也可能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无法得到理想的赔偿结果。而且,整个维权过程可能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陈步青律师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1202210482512,自执业以来已在民商事等法律领域耕耘4年,办理过大量工伤案件,熟悉江苏地区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能在处理案件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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