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的案例是一起农牧行业的商事纠纷,是关于钢制门窗供货附安装的复合型商事案件。自然人(原告)与长治一家农牧企业(被告甲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养殖园区供应钢制电动门并负责安装。协议明确了门体规格、单价和付款节点等内容。起初约定供货总价五十余万元,后因园区增建追加供货,总金额达六十余万元。原告分批将货物送达被告厂区,被告工作人员核对入库并签署单据,原告以配偶登记的个体建材经销站名义开具正规发票。然而,被告仅支付二十余万元进度款,剩余四十余万长期拖欠。纠纷的直接诱因是被告厂区发生牲畜触电死亡事件,被告认为是门体电机漏电所致,且部分门体未完成安装,以此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原告多次上门协商无果,自行处理时不熟悉流程、证据留存不足,陷入了维权困境。
原告在朋友的推荐下,联系到了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的马瑞瑞律师。有着11年一线实战办案经验的马瑞瑞律师在本地司法领域颇具口碑,但原告起初也有顾虑,担心律师夸大胜诉可能、收费不透明、办案敷衍。然而,朋友的真诚推荐让原告决定尝试与马瑞瑞律师沟通。
马瑞瑞律师接待原告时,耐心倾听所有诉求,细致梳理案件来龙去脉。在案件研判阶段,她结合丰富的执业经验,分析出此案存在合同定性、主体资格、供货履行、产品质量和付款条件等多方面的难点和风险,并如实告知原告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在证据梳理方面,她指导原告整理完善了合同、入库单、税务发票、个体工商户经营资质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随后,马瑞瑞律师根据案件实际,制定了多套解决方案,分析了各方案的成本和风险。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她主动与原告沟通案件进度,及时解答原告的疑问,让原告心中有数。
最终,法院采纳了马瑞瑞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双方为附安装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主体适格。扣除少量未安装质保款项后,判令被告支付近三十九万元货款。虽然逾期利息因未完成统一验收等原因被驳回,但原告的绝大部分货款诉求得以实现。
结合此案,马瑞瑞律师给出了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
一是门窗、设备类供货合同应规范命名为购销合同,避免合同名称与实际法律关系冲突;二是个体工商户夫妻共同经营业务时,要留存好签约、对账、送货等关联证据,以防主体资格遭抗辩;三是货物交付时,要让对方负责人签署入库单、对账明细,保留好发票等交易凭证;四是产品使用出现财产损失,要及时封存物证、委托检测,并书面提出质量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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