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一位17岁的中专生满脸惶恐,眼神中透露出对未来的迷茫。他因涉嫌强奸罪(奸淫幼女)站在了被告席上,而坐在辩护席上的,正是丁云龙律师。
丁云龙律师拥有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深耕法律领域二十余载,先后在市、乡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核心岗位任职,2019年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
这起未成年人涉强奸罪案件,属于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严格的类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与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是2007年出生的未成年人,无前科劣迹,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对法律红线、年龄认知、行为后果缺乏清晰判断。案发后,他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家属也积极赔偿并取得了书面谅解。
丁云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稳定其情绪,全面了解案件起因、交往过程、主观认知与客观行为。在查阅全案卷宗时,他细致梳理被害人年龄、主观明知、双方关系、行为情节、赔偿谅解等关键事实。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精准研判法律适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自首、认罪认罚、刑事和解、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核心要点,构建了完整的辩护思路。
在庭审中,丁云龙律师重点突出被告人的从宽情节。他指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达成刑事和解;平时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较低。他的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充分体现了他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
最终,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充分采纳了丁云龙律师关于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偶犯等从宽处罚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一致。这一结果既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宽、罚当其罪,也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丁云龙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秉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他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务实、可落地的刑事法律方案,还兼顾了对被害人的保护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理性表达辩护观点,不激化矛盾,促进了案件的依法稳妥处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赢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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