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核心事实梳理
张某的维权困境源于长达十余年的产权滞后问题:2010年他与原房主达成购房合意,由房主近亲属出面签订《售房协议书》,分三次付清全部购房款,年底即收房装修入住。2012年房屋完成产权登记,因原房主后续刑事犯罪服刑,一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2022年原房主出狱后,私自补办不动产权证,将房屋抵押给某金融机构办理贷款。2023年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时,张某才知晓房屋被抵押的事实。原房主虽出具承诺书承诺限期过户,但始终未履行,张某无奈提起嘉兴合同违约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认定抵押权无效并办理过户。
二、案件办理的核心法律依据
胡多兵律师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梳理案件逻辑:第一,案涉《售房协议书》虽由房主近亲属签订,但房主全程参与交易且事后认可,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张某作为买方已支付全部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属于房屋实际权利人;原房主在出售房屋后私自抵押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第二,金融机构作为专业放贷机构,负有实地核查抵押物状态的法定义务,但其未入户核实房屋实际使用人、未核对水电缴纳主体与产权登记人是否一致,存在重大过失,不符合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法定要件。第三,张某未及时办理过户是因原房主服刑的客观原因,并非自身怠于行使权利,不存在合同违约相关过错。
三、嘉兴本地诉讼流程与证据要点
这类嘉兴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流程并不复杂,普通当事人可提前梳理节点:第一步是立案前准备,整理好交易合同、付款凭证、居住证明、对方违约的相关证据,向房屋所在地的嘉善县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第二步是庭审阶段,需针对对方的抗辩意见逐一举证反驳,尤其要明确自身无过错、对方无权处分的核心事实;第三步是判决执行,若胜诉后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或抵押注销,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胡多兵律师重点整理了三类关键证据:一是购房全流程凭证,包括《售房协议书》、三次付款的收条、房屋权属证书;二是实际居住十余年的证明,即水电费缴纳明细、装修相关凭证;三是对方过错的佐证材料,包括原房主出具的过户承诺书、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贷前调查不到位的调查意见书、原房主的刑事判决书,形成完整证据链支撑诉讼主张。
四、律师执业信息与擅长领域
胡多兵律师是浙江中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304201810016926,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担任嘉兴市南湖区2017年度普法宣讲团队骨干成员。他始终秉承委托人至上的服务理念,针对个案制定专业妥帖的诉讼策略,严格控制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依靠务实、严谨、负责的工作方式打造个人服务品牌,擅长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服务范围覆盖嘉兴全市。办公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西路汇中大厦8层,遇到同类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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