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昏暗的休息隔间里,拖拽声混着泼水的声响没持续多久,一小时的人身限制,几记耳光的羞辱,起因只是五百块迟迟未清的欠款。站在被告席上的当事人起初完全想不通,自己只是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钱,怎么就站在了刑事法庭的被告席上。
2012年10月正式执业的彭旭强,到如今已经走过15年的律师执业生涯,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他,身上藏着四川省刑事专业入库律师的扎实功底,作为四川辞鉴(宜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他始终抱着“专业、敬业胜于一切”的准则办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常年扎根筠连县办案,手里攥着筠连县公安局、筠连县应急局、筠连镇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聘书,深耕刑事、经济及婚姻家事领域多年。
接受委托接手这起索债引发的非法拘禁案时,公诉机关的指控清单里明确标注了殴打侮辱情节,按照法律规定该情节必须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还额外追加了一起非法拘禁事实的指控,相当于无形中给当事人的量刑又压上了一块砝码。
彭旭强把所有卷宗材料铺在筠连县的办案点桌面上,一页页捋过被害人的每一份陈述、在场证人的前后证言、网吧监控的时间节点、到案经过的每一行笔录,前后多次去羁押场所会见当事人,把案发当天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对话的细节都核实到位。他发现追加指控的那一起非法拘禁事实,几份证据的时间线完全对不上,证言之间存在无法闭环的矛盾,没有扎实的链条能支撑这起事实的成立。
庭审现场他对指控的核心非法拘禁罪名没有提出异议,却针对那起追加的事实逐一抛出质证意见,把证据链上的漏洞一个个铺陈在法庭面前。同时他把当事人具备的全部从轻情节逐一梳理提交:归案后的如实供述、全程自愿认罪认罚、已经主动赔偿被害人拿到书面谅解,这些散落在卷宗各处的细节,被他完整串联成完整的量刑辩护逻辑,同时也客观向法庭阐述了关于自首认定的相关意见,全程保障了被告人质证、辩论的全部诉讼权利。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最终出炉,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没有采纳自首的辩护意见,却认可了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取得谅解的从轻情节,同时直接认定追加的那起非法拘禁事实证据不足,依法不予认定。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彭旭强事后也和当事人家属释明,自首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定标准,并非家属以为的“主动到场说明情况”就符合条件,很多家属此前的认知里,刑事辩护必须所有观点都被采纳才算起到作用,但实际上剔除了证据不足的不利指控,所有实打实的从轻情节都被法庭采信,已经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量刑优待。
他常年在筠连县驻点办案,办公地点就在翠屏区翠柏大道东段上力理想城152号5栋19层1912-14号的律所,执业证号为15115201210817419,作为党员律师,他经手的每一起刑事类案件,都会先给当事人把法律边界掰扯清楚:哪怕是索要完全合法的债务,一旦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动手殴打的方式,从那一刻起就不再是民事纠纷。这类案件的辩护从来不是走极端的无罪路线,而是在证据的边界里,把每一份存疑的事实都核实清楚,把每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从轻细节都打捞出来,这才是专业辩护最实在的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