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起因源于工程合作过程中的财物往来。被告人对外宣称自身拥有本地工程项目的对接、发包权限,两名被害人基于这一表述与其签订工程安装合同,先后交付现金、品牌手机、烟酒等财物,以支付工程居间服务费的名义完成款项流转。合作推进过程中,被告人仅退还部分款项,剩余财物始终未予返还,被害人多次沟通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被告人经依法传唤主动到案,后续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侦查阶段同时查明,被告人此前曾因两类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本次涉案属于累犯,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检察机关审查后,以合同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涉案数额较大,结合累犯情节提请法院依法从重判处。
进入一审程序后,王亚斌律师第一时间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涵盖转账记录、收款收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当事人供述等全部在案证据,逐一对应每一笔涉案现金、手机、烟酒的交付凭证与价格依据。其中,被害人主张的烟酒价值部分,在卷宗中留存的票据形式存在明显瑕疵,缺少对应的交易明细与正规价格凭证,现有材料无法佐证指控的具体金额。针对这一证据缺口,王亚斌律师结合证据规则提出质证意见,明确指出该部分数额的认定缺乏充分证据支撑,不应计入犯罪数额。与价格认定环节同步推进的,是对退款流水的逐项核对。律师将每一笔已退还款项的时间、金额、支付路径与被害人陈述逐笔比对,理明实际退款的具体数额,剔除重复计算、认定有误的部分,还原客观的财物流转全貌。这两项针对金额认定的核查工作,直接从源头压缩了指控的犯罪基数,法院最终采纳相关质证意见,依法对涉案烟酒部分的金额予以核减,精准认定全案的犯罪数额。
涉案金额的核减是量刑层面的重要变量,而法定从轻情节的固定,同样依赖在案书面材料的规范呈现。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历次供述笔录,直接记录了被告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全过程。王亚斌律师围绕这两份核心材料,梳理时间线细节,对照自首的法定适用规则,提出被告人构成自首的辩护观点。这一法定从轻情节的认定,直接抵消了部分累犯从重情节带来的不利影响,法院最终完整采纳该辩护意见,将自首纳入量刑考量范围。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表示认可,当庭自愿认罪,但针对涉案烟酒、手机的实际价值、退款金额认定等细节提出异议。法院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两名被害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与庭审,各方围绕案件定性、涉案金额、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展开充分对抗。王亚斌律师结合卷宗证据、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围绕案件定性、涉案金额、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完整辩护意见,对于证据确实、事实清晰的指控部分不作无谓辩解,聚焦可从轻、可核减的要点全力辩护,做到辩护逻辑严谨、重点突出。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当事人身份、主观非法占有目的、既遂数额认定等多项争议焦点,律师结合多名证人证言、客观行为记录逐一分析论证,区分事实边界,有理有据地发表抗辩意见。
除金额认定与自首情节外,被告人存在的累犯情节,是本案另一项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王亚斌律师结合案件时间线、本地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向法庭客观阐述本案累犯情节的具体情形,主张对累犯适用较轻的从重幅度,最大程度降低该情节对最终刑期的影响,平衡全案量刑尺度。庭审前,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讲解庭审规则与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正视自身行为、主动认罪悔罪;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态度诚恳,律师据此提出当事人悔罪态度良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进一步为当事人争取量刑优惠。自接受委托起,辩护工作贯穿庭前会见、证据梳理、文书撰写、庭审辩论全流程,律师同时积极对接办案机关,沟通案件观点与辩护思路,严格保障当事人申请辩解、举证、质证等各项法定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对全案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及控辩双方意见进行综合审查,最终认定被告人在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被告人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结合辩护人提出的各项辩护观点,法院依法采纳多项合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成立合同诈骗罪,综合全案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依法对涉案烟酒部分金额予以核减,精准认定本案犯罪数额;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当庭自愿认罪,该两项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均在量刑中予以体现;判令被告人在限期内向两名被害人退赔全部剩余经济损失。
对于存在累犯、涉案金额争议的合同类经济犯罪案件,卷宗中留存的到案经过、价格凭证、退款流水等书面材料,往往是决定量刑幅度的关键节点。王亚斌律师在该案中通过逐卷核验补正证据缺口、规范呈现法定从轻情节、平衡从重与从轻的量刑尺度,最终实现了有效从轻的辩护目标。河北昌宁律师事务所王亚斌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始终围绕证据材料的客观属性展开,既不回避证据确实充分的指控事实,也不放过能够影响量刑幅度的每一处细节,让案件的处理结果建立在准确的事实认定与规范的法律适用之上。邯郸魏县王亚斌律师认为,经济类刑事案件的辩护,核心在于把每一份在案材料的证明边界梳理明楚,让司法机关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裁判,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根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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