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或者生活中,有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陷入一些不太公平或者存在问题的情况。比如签合同的时候,一方可能隐瞒了重要信息,让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不恰当的决定。又或者在赠与财产后,发现受赠人有违背约定的行为。这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个问题,能不能把之前的决定撤销掉呢?《民法典》在撤销权方面就有相关的规定,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重大误解下的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打个比方,小王去古董店买瓷器,卖家说是明代的古董,小王信以为真就高价买了下来。可后来经鉴定,这只是现代仿品,小王这就属于重大误解。这时候小王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购买这个瓷器的交易行为。但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二、欺诈情形下的撤销权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小张卖车给小李,故意隐瞒了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小李基于错误的认识买了车,后来发现了这个情况,小李就可以行使撤销权。这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
三、胁迫情况下的撤销权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就像小赵威胁小孙,如果不把房子低价卖给他,就对小孙家人不利。小孙没办法只能签了卖房合同,这种情况下小孙就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个合同。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四、显失公平的撤销权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老陈生病急需钱,小刘就趁机以极低的价格买下老陈珍藏多年的名画。老陈后来觉得太亏了,就可以申请撤销这个交易。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五、债权人的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比如甲欠乙钱,甲为了不还钱,把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过户给了亲戚,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甲的这个过户行为。
撤销权行使完之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问题,比如财产的返还、损失的赔偿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纠纷。要是你在行使撤销权或者遇到撤销权相关问题时感到困惑,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助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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