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经某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与被告自愿和好,不再提出离婚诉求;双方确认各自名下的夫妻共同存款金额,由各自占有但不得私自处分,单笔支出超五千元需征得对方同意,该存款专项用于建房、购车、子女抚养等家庭共同开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自行承担,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即具备法律效力。
该案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清晰可查: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才应当准予离婚。同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针对周口本地这类婚姻纠纷的诉讼流程,多数基层法院立案后会先安排家事调解前置环节,尤其针对涉及未成年子女、财产争议较大的家事案件,会优先通过诉前或诉中调解的方式尝试化解矛盾;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照程序排期开庭,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与庭审陈述查明案件事实后出具裁判文书。
处理这类离婚纠纷的常规证据清单,通常包含三类材料:
第一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身份关系材料;第二是梳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银行流水、存款凭证、房产车辆登记信息等资产材料;第三是佐证双方感情状态的日常沟通记录、共同生活相关的佐证材料。不少当事人一开始仅提交己方知晓的部分财产凭证,很容易导致自身权益得不到完整保障。
不少当事人在这类纠纷中存在明显的认知误区:
有的认为只要一方坚持离婚,法院一定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忽略了婚姻家庭审判中优先维护家庭稳定的裁判导向;还有的认为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存款完全属于个人可自由处置的财产,不用告知配偶就能随意转出,实际上这类婚内大额存款若无特殊约定,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范畴,私自大额转移反而可能在后续纠纷中被认定为损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行为。
接手该案的付文杰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2021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为14116202110386333,目前是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这家本地特色律所的详细地址就在周口市商水县丘生路与东环路交叉路口往东约50米、河南商水三中北侧的位置。入行四年间,付文杰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等多个核心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超五百起,日常对接不少本地当事人的家事类委托。接到本案被告的委托后,付文杰律师第一时间和委托人做了深度沟通,没有直接顺着对方的诉讼请求准备应诉抗辩,而是先梳理两人从相识相恋到婚后共同生活的完整时间线,找到了不少双方感情仍有维系基础的细节,判断两人只是因日常琐事积累了矛盾,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之后付文杰律师没有只盯着己方当事人名下的存款情况梳理,还带着委托人把近一年的家庭收支全部捋顺,发现对方名下也有未被纳入争议范围的夫妻共同存款,把全部共同资产的底数摸排清楚后,才和承办法官沟通调解思路,提出的“各自占有、大额处分需协商、存款专项用于家庭开支”的方案,既打消了原告担心被告转移财产的顾虑,也让被告不用面临财产被直接对半分割的结果,最终顺利促成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自愿和好。付文杰律师执业以来始终抱着认真办理好每一个案件的执念,针对本地当事人的不同法律需求精准调整应对思路,此前也处理过多起辖区内的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类民生案件,对周口本地的家事纠纷裁判尺度十分熟悉,不少经他手的当事人最后都反馈,这种兼顾情理与法理的处理方式,比硬走诉讼程序更能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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