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行业,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她是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也是南京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她就是周爱荣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1201511475583。周律师先后就读于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功底深厚,还拥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等专业资质。她自2013年开始执业,在民商、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25年,原告王X委托被告张X(中介)出售名下位于镇江市某广场的四套房屋,约定净得总房款222万元,超出部分归中介。经中介操作,房屋过户给买方,但王X仅收到35万元,剩余187万元未付。中介张X出具《担保协议》,承诺若未收到房款,承担给付责任。催讨无果后,王X委托周爱荣律师诉至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要求买方温X及其配偶郑X支付剩余房款及利息,中介张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实际买受人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成立以及中介担保责任的承担。周爱荣律师代理原告,从以下三方面实现诉讼目标:
其一,突破“网签名义人”障碍。部分房屋网签合同签约方为案外人朱X,但周律师通过2025年3月17日补签的《房屋中介买卖契约》、微信聊天记录及原告陈述,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实际买受人系温X。法院采纳此观点,判令温X承担全部四套房屋的价款给付义务。
其二,成功主张中介张X的连带保证责任。张X出具的《担保协议》符合连带责任保证的特征,法院据此判令张X对未付房款187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温X追偿。
其三,合理控制诉讼风险。周律师主张郑X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法院认为合同仅有温X签字,房屋登记在温X个人名下,原告未能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故驳回对郑X的诉请。该结果虽未达预期,但避免了程序拖延,且主要债权已有温X和张X双重保障,不影响实际受偿。
最终,法院判决温X支付房款187万元及利息,张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对郑X的诉讼请求。周爱荣律师的代理工作为当事人实现了精准锁定真实债务人、充分利用担保协议、合理控制诉讼预期的核心价值,有效维护了委托人利益。
周爱荣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一路深耕法律行业。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她将继续秉持为当事人追求最大权益的理念,用心处理每一起案件,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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