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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风病人怎么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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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805人看过
导读:中风病人立遗嘱只要能够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按照法定的遗嘱形式来进行订立,如果不能写字就可以按代书的方式进行,但前提也是需要有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才能遗嘱的有效性。
对于中风病人怎么立遗嘱?

对于中风病人怎么立遗嘱

对于中风的病人只要意识清楚,能够正确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就可以按自书、或者是公正、代写、口述、以及录音的方式来进行订立。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对于当事人的要求就必须要有完全的民事能力,而对于中风的病人只有存在有民事表达的能力才可以进行订立,因此,在处理时就要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思,并且再选择合适自己的遗嘱形式来进行订立,这样才能算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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