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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有数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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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393人看过
导读: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的话应该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规定,被继承人在生前其实是可以撤销或变更自己立的遗嘱的,如果有公证遗嘱,人民法院会裁定公证遗嘱有效,其他的遗嘱都是无效的。
立有数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确定

一、立有数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确定?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产无人继承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事实上,立有数份遗嘱也并不代表遗嘱就一定是无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名下的遗产范围比较多,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多份遗嘱分别指定继承人,只要每份遗嘱当中的内容不冲突遗嘱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数份遗嘱就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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