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本是朋友,被告因经营周转多次向原告借款,双方通过微信、银行卡完成款项往来。然而,被告累计借款后仅归还部分款项,剩余43500元未清偿。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并支付起诉后的利息,还委托了蒋长伟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庭审中,被告辩称案涉部分款项并非借款,而是双方合作生意的预付货款,仅认可少量欠款。
法院受理案件后,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阶段,双方围绕涉案款项究竟是借款还是预付货款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与辩论。原告方提交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资料等证据,佐证双方长期存在借贷往来,案涉款项属于借款;被告也当庭陈述相关交易细节进行抗辩。法庭结合双方交易习惯、款项流转时间、业务流程等细节对全部证据逐一核查认定。
蒋长伟律师有着7年的执业经验,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此次面对案件,他深入分析证据。因为长期扎根一线法律服务领域,熟悉本地司法环境等,所以他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在审查证据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仔细梳理双方交易习惯、款项流转顺序。最终,法院认为,结合双方过往借贷惯例、款项流转顺序及相关录音证据,足以认定涉案款项为借款,被告的抗辩理由缺乏事实依据,依法不予采信。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拖欠款项不还已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还款及支付利息的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于规定期限内偿还原告借款4350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这场纠纷提醒人们,朋友间借贷也要谨慎留存证据,否则容易陷入扯皮的困境。而像蒋长伟这样专业的律师,在关键时刻能为当事人理清迷雾,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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