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网络时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与之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逐渐增多。这类犯罪中,很多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在不经意间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帮助,从而陷入刑事风险,给个人和家庭带来巨大困扰。"
"本案中的刘某甲和岳某乙就是如此。2023年8月8日22时至次日5时30分许,被害人马某丙在家中遭遇刷单返利诈骗,被骗24.6万余元,其中两笔款项分别转入刘某甲出售的某劳务公司及岳某乙配合注册的某贸易公司的对公账户。刘某甲在明知收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的情况下,于同年8月2日将名下具有独立核算能力及对公账户的某劳务公司以24.8万元出售,非法获利五千元,该对公账户短期内交易流水高达922.9万余元。岳某乙于同年7月初配合他人以其名义注册某贸易公司并开通对公账户,非法获利一千三百元,该对公账户交易流水达427.3万余元。案发前,刘某甲和岳某乙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案发后,他们试图自行了解法律规定、寻找有利证据,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证据留存、法律适用等方面遇到重重困难,根本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奈之下,刘某甲家属找到了具有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刘艳敏律师。刘艳敏律师自2003年开始执业,长期致力于刑事辩护及刑事合规领域,擅长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防控。她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工作。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复盘,仔细梳理所有材料,排查每一个可能存在漏洞的细节。在筛查证据时,她发现刘某甲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这一关键情节,可能构成自首。为了确保这一情节能在法庭上得到有效认定,她进一步补全相关证据,建立起完整的证据体系,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制定辩护方案时,刘艳敏律师秉持“以礼待人,以智帮人,以法护人,以理服人”的执业理念。她深知,对于这类认罪认罚的案件,既要考虑法律的严肃性,也要注重被告人的实际情况。于是,她制定了“调解+诉讼”的双重备选方案。一方面,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协商,主动提出刘某甲和岳某乙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积极悔罪,主动上缴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等从轻处罚的理由和证据。在沟通过程中,刘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诚恳的态度,赢得了公诉机关的理解和认可。另一方面,她也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精心打磨辩护材料,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风险研判,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庭审中,刘艳敏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有力地论证了被告人的从轻情节。她详细阐述了被告人的自首行为、认罪认罚的态度、初犯偶犯的情况以及悔罪表现,有效说服了法庭。"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甲和岳某乙均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二人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在公诉机关建议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基础上,刘艳敏律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进一步的从轻处罚,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从本案可以看出,普通民众在面对刑事法律风险时,往往存在诸多误区。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缺乏正确认识,在遇到问题后又盲目自行处理,导致丧失有利时机。在此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小失大。一旦遇到法律问题,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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